
儿童监护

儿童监护是为儿童指派新的法定看护人的法庭程序。儿童监护案件通常在以下情况发生:
- 儿童的父母对子女照顾不周
- 儿童的父母同意让其他人照顾子女
注意:这些页面中的信息涉及俄勒冈州的私人儿童监护。私人监护案件是指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等个人启动的案件。这些页面中的信息不涉及通过公众服务部 (Department of Human Services) 儿童福利案件或成年人监护案件获得的监护。
监护替代方案
当父母无法照顾子女时,监护并非唯一的选择。还有更简单的选择,不涉及上法庭。考虑以下其中一种监护替代方案:
- 签署“亲属看护人声明书”。如果您照顾亲属的子女,但不知道儿童父母的行踪,此表格允许您在父母离去或失踪时为儿童作出法律决定。在此处了解“亲属看护人声明书”详情。
- 与儿童的父母签署“家长权力委托书”。希望由其他人照顾其子女的父母可以与看护人签署“家长权力委托书”表格。此表格允许非双亲在儿童与之共同生活期间为儿童作出重要决定。您可以在此处找到家长权力委托书表格,或在此页面上阅读更多关于无法照顾子女的家长的选择。
为什么儿童可能需要法定监护人?
如果父母无法照顾儿童,则儿童可能需要法定监护人。
哪些人可以担任监护人?
任何承担责任的成年人均可成为儿童的监护人。成年人必须愿意并且有能力照顾儿童。
法定监护人享有哪些权利?
法院指派的法定监护人享有许多与法定父母相同的权利。例如,监护人可以:
- 照顾儿童的日常需求和医疗护理
- 决定儿童就读哪所学校
- 允许儿童结婚或被收养
- 处理儿童的基本财务状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