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令状和移民令状
在美国,无论移民身份如何,所有人在家中都享有隐私权。
这意味着执法人员,包括移民及海关执法局 (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, ICE) 等联邦移民官员,不能进入您的住所,除非:
- 您许可,或
- 法官许可并出具一份名为司法令状的文件。
司法令状属于法律文件,许可执法人员采取行动,比如逮捕某人或搜查住所。
ICE 官员通常携带另一种令状,称为移民令状或行政令状。
移民令状不允许 ICE 官员未经您的许可进入您的住所。
了解这两种令状之间的区别非常重要。
如何识别司法令状
司法令状的外观可能因法院的不同而有所不同,但具有可留意的明显标志。以下是司法令状的示例:
如为司法令状,请留意以下内容:
- 令状载有司法法院的名称。移民法院不是司法法院。司法法院的名称包括:
- “美国地区法院”或
- “巡回法院”以及俄勒冈州的县名。
- 令状将由州或联邦法官(而非移民法官)或联邦治安法官签署。
- 令状将载有可以搜查或逮捕之人的具体地址。 确保所列地址是您的地址,或者您就是令状中指定之人。
如何识别移民令状
移民令状来自政府机构,而非司法法院。令状未赋予执法人员权利,未经您的许可,执法人员无权进入您的住所。以下是移民令状的外观示例:
如为移民令状,请留意以下内容:
- 在文件的某处查找“美国国土安全部”(U.S.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) 的名称,最有可能是在最顶部或公章上(带有文字的圆形图像)。
- 文件的某处将写明“外国人逮捕令”(Warrant for Arrest of Alien) 或“递解出境/驱逐出境令”(Warrant for Removal/Deportation)。
- 文件右下角可能会用小号字母标注“I-205 表格”(Form I-205) 字样。
- 令状将由移民法官或移民官员签署。